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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檢察總長 Tommy Thomas 透過聲明表示,週一已依據大馬安全法,起訴高盛銀行、前高盛銀行家 Tim Leissner 與 Ng Chong Hwa、一馬發展公司前員工 Loo Ai Swan,以及大馬金融家 Low Taek Jho 等人。
上述 4 人藉由發行債券,協助一馬集資,涉及貪汙、洗錢等不法行為。
Thomas 於聲明中指出,4 名被告利用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說詞,藉由教唆等詐騙手段,侵吞一馬發展公司旗下子公司,委由高盛代銷的 3 筆債券獲利,金額約 27 億美元。
高盛發言人透過聲明回應,稱這些指控都是「被誤導」的結果,高盛將繼續配合調查。
一馬貪汙洗錢案,是導致大馬前首相納吉 (Najib Razak) 政府垮台的主因;調查顯示,納吉所創立的國家主權投資基金 1MDB,竟有數十億美元流入其私人帳戶。
迄今為止,納吉已被起訴 39 項罪名,其中多與一馬貪汙洗錢案有關,該弊案至少牽涉 6 個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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