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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表示,該處違建原本屬於未影響公安的既存違建,依「違章建築拆除優先次序表」定屬於列管排拆案件,仍應注意用火及用電安全,如今發生火災,已產生公共安全疑慮,因此立即安排拆除,以免發生危險。
市府強調,為守護新北市民居住安全,凡是有影響公共安全的違章建築,無論新舊違建,拆除大隊將都會強力執行拆除。統計新北市從104年至107年底,頂樓違建出租套房的案件已拆除1,786案。也呼籲民眾勿心存僥倖任意搭設違章建築,一旦查獲必優先排拆,依法強制執行公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