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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地檢署指出,這家特定旅行社業者因而可以優於其他廠商作業時間、條件參與競標,藉此降低其他廠商投標意願,因此業者分別以新台幣54萬6000元、15萬元、50萬元得標。楊男等3人均涉及刑法洩露國防以外的秘密罪嫌。
楊男、賴男與旅行社業務員蔡男於去年3月間,辦理技藝教育採購案驗收付款時,涉嫌多報參加人數,欲從中詐取錢財,由當時輔導室資訊組長楊男核章,表示驗收合格,最後被會計主任發現要求補齊人數,而詐取財物未遂。
雲林地檢署表示,前校長楊男、賴男及旅行社業務蔡男共同涉及貪汙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未遂罪嫌;楊男涉及刑法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嫌。(編輯:黃世雅)108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