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工會指出, Uber 剝削司機抽取高達 25% 的車資利益,規避客運業規範的營運模式,不僅讓司機完全未納管,政府也完全無法管理,修法確實可保障乘客的權益。來計程車產業也會配合交通部品質提升方案,從建立常態教育訓練及評鑒制度搭配奬勵服務品質提升措施,全面提升合法客運業之服務品質,確保乘
客安全。
對此,中華民國小客車租賃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表達不滿,怒轟交通部朝令夕改修法圖利特定產業,淪為計程車打手。公會表示,交通部不顧業者一再陳情、抗議,提出限制與資訊平台合作的租賃業不得巡迴攬客、計費必須以 1 小時為起租時數等不合理規定。
公會指控,交通部還沒預告修法、還沒發新聞,計程車業者卻早一步收到消息,但他們這些被修法的對象,卻還蒙在鼓裡,向交通部查詢,還被欺騙「沒有這回事」,質疑交通部袒護計程車,完全不顧小客車租賃業合法權益。
公會指出,從會議造假、修法完全漠視業者意見,到預告修法居然先給不是修法對象的計程車,交通部和公路總局還可以荒腔走板到什麼地步?不排除再次到交通部前抗議,要求交通部撤回這個不公平、歧視的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