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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國教家長聯盟提出4點訴求,包括學測增加至30級分,個人申請志願數上限增加至12個,繁星推薦、個人申請不佔用考試分發名額,以及考試分發名額不能低於總數的一半。
對此,大學招聯會表示,今年考招作業完成後,將循例與大考中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相關單位開會,討論各方建議尋求改進。
招聯會提到,增加個人申請志願數,過去曾有討論過,但權衡輕重後並未採行。因為志願數增加,代表每個考生可以申請的校系數增加,優勢學生將「重複錄取」更多的志願,使相對弱勢的學生,變得更為弱勢。
招聯會指出,校系也會因為「重複錄取」導致缺額增加,為此勢必得調整篩選倍率。但如此一來,又會使第一階段過篩人數過多。種種因素都是連動的,招聯會將由各會員學校討論後,決定未來是否調整制度。(編輯:陳清芳)108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