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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發布聲明表示,「長期參與司法改革、人權、公益或弱勢議題之非法律學者及社會團體代表6人」難以界定,更有引人聯想是指某些特定團體的疑慮,實有斟酌的必要。
聲明也指出,草案規定法官評鑑委員會增設比照簡任13職等的專任委員,在人事精簡化原則下,如何適切向外界說明其必要性及實益性為何?
檢協會表示,若全面開放案件當事人聲請評鑑,將使法官、檢察官於處理個案過程中,隨時面臨遭請求評鑑的風險,絕非評鑑制度本意;而案件量大增,法官評鑑委員會勢必將虛耗相當心力在濫訴案件,影響案件處理品質及時程,也有礙評鑑功能的發揮。
聲明最後提到,司法制度的良窳攸關司法改革成敗,籲請立法院在審議法官法修正草案時審慎其事,確保審判獨立及維護司法公正性。(編輯:戴光育)108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