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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章梁指出,縣內治安維護刻不容緩,必須透過加強巡邏降低犯罪的發生,由環保局提供20部電動機車作為警察勤務使用,除增加警察局維護治安的量能,同時又能響應環保真是一舉數得;目前淘汰二行程機車換購電動機車最高補助新台幣19,000元,新購電動機車最高補助12,000元,補助期限只到12月31日,希望大家為未來的地球、為節能減碳、為避免極端氣候一起來努力。
局長張根穆指出,電動機車在警察執勤時,馬力可能没辦法符合需求,但是辦公的話,一定可以,所以警察騎電動車在路上,主要就是在宣導,讓民眾一起來重視環保。
縣府配合節能減碳,已分別在太保、朴子、民雄、大林等地設置的電池交換站,大幅提升旅程續航力與可變性,讓低碳輕旅行隨意可及。
經嘉義縣環保局統計,嘉義縣目前已有2,292輛掛牌電動機車,每年減少汽油使用量約209公噸,估計每年約減少排碳量468公噸;其他無須掛牌電動自行車或輔助行車,至少超過2萬輛以上,電動機車無須加油,且又不用燃料稅,好處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