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張耀中說,春社里區域十分瞭闊,近監獄園區鮮少有人居住,犯案者應是看中這點才敢大膽趁著無人於此處傾倒廢棄物,空地本應有鐵片圍籬當大門,至現場發現鐵片已不翼而飛,致使兇手輕易可將車輛駛入傾倒廢棄物。
黃守達指出,回收業者在閒置空地置放事業廢棄物,他不能接受這是台中人應有的城市水準,他要求環保局和警察局要共同將此案重視找出犯案的兇手除了嚴懲不貸,並查明業者有無廢棄物回收業者資格?是否借牌使用?又或者收取的事業廢棄物多半往何處去化。
里長李志洋表示,春社里常被不肖業者傾倒垃圾,他要拜託市府能夠多在鄰近路口裝設完整監視器系統,除延長治安防線,也讓有心人士不敢在春社里亂倒廢棄物。
張耀中也說,之前雖有抓到他案偷倒廢棄物行為人,也都已判刑或司法程序進行中,但因為罰則刑度過輕且還能獲得緩刑,而行為人疑似又多為人頭戶,對於意圖破壞環境的人士或公司,毫無嚇阻作用,市府這次一定要清查到底,徹底杜絕有心不法的業者。
台中市環保局則表示,市府將追查行為人,要求限期清理改善,如果是惡意傾倒,可移送法辦,依廢棄物清理法,傾倒事業廢棄物可開罰6000至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