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徐國勇提及,前瞻條例的立法意旨乃在於讓國家基礎建設能夠「實質」進行,且行政院的特別條例草案本來就是規劃將預算分4期送立法院審議、監督,因此實質上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特別條例與行政院草案在意旨上是一致的,行政院感謝立法院通過連續2個4年期程,各4,200億共計8年8,400億的特別條例。
徐國勇表示,包括WEF(世界經濟論壇)、IMD(洛桑管理學院)的世界競爭力報告都指出,當前台灣基礎建設相對落後,因此,前瞻建設納入「綠數水道鄉」五大領域的基礎建設,包括綠能、數位、水環境、軌道系統和城鄉建設等面向,這也是提供經濟提升、轉型最需要的發展動能,以積極投資下一代的未來;並輔以「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食品安全建設」及「人才培育促進就業之建設」3項建設,這8項的建設必能令台灣競爭力大步向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