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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經警方調閱王嫌相關資料,王嫌設籍於清水區,惟均在沙鹿地區活動,經分析其交往狀況,鎖定王嫌友人住處後,持拘票於24日晚上拘提王嫌到案,並查扣涉案當時之安全帽、衣物、噴劑等證物,迅速偵破本案避免其再犯。經警詢王嫌,坦承有在案發現場繞行,惟否認犯行。本案被害人指證歷歷,並佐以相關車行記錄。全案警詢後依刑法強制罪、傷害等罪嫌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警方呼籲社會大眾,維護市民的生命、身體、財產安全是檢警的責任,民眾如遭遇是類案件,一定要挺身站出來舉報,才不會讓嫌犯食髓知味,一犯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