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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男二度上門,稱要買菸。(圖/記者蘇榮泉翻攝)
臺西分局四湖所獲報後立即前往處理,老闆娘哭訴表示,我們是小本生意,小偷真是沒良心。員警調閱路口監視器,清查後卻發現作案用的機車是偷來的贓車,線索中斷難產,但員警仍不放棄持續追蹤贓車的後續動態。
▲洪男犯案用的機車是偷來的贓車,使辦案線索一度中斷。(圖/記者蘇榮泉翻攝)
經查該輛贓車設籍臺北,失竊後來到雲林犯案,在105年2月25日被彰化縣警局尋獲,但未找到車主。等到106年時贓車才發還當事人,經輾轉追查得知涉案男子可能是60歲有偷竊、詐欺、殺人等前科的洪男,正在臺北監獄服刑。四湖所巡佐李建邦、警員吳佳偉於106年9月25日北上借訊,終於破了詐欺舊案還給被害人公道。
雖然事過境遷,東西也拿不回來了,但對於員警鍥而不捨的辦案精神,鄉親們仍給予員警高度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