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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上工後買了1瓶保力達,趁休息時段慢慢小酌,直至中午前,將1瓶500CC保力達飲完。於17時45分許結束當日工作,準備返回住處休息。雖明知所飲用保力達含有酒精成分,心想此時段警察應該在駐地用膳,不會運氣不佳被查獲酒駕吧,而心存僥倖駕駛自小客從大樓地下室駛出欲返家。
第五分局水湳派出所巡邏警員張淵棋等人,行經大鵬路時見一部自小客由工地大門駛出轉彎時,險些與一輛重型機車發生碰撞,所幸機車騎士即時閃過自小客,未釀成交通事故。巡邏員警見狀上前進行勸導,發現駕駛人茆姓男子面色顯有酒容,經以酒測器進行酒精濃度測試,其酒精呼氣濃度值為0.56MG/L,已涉嫌危險駕駛,將茆某帶返派出所製作移送手續。茆某坦承酒後駕車不諱,但駕駛才20公尺,不到一分鐘路程就被員警查獲,抱怨未免「太快了吧!」。全案依涉嫌公共危險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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