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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依規定解開吳男的手銬與腳鐐,未拘束人身自由,讓他坐在被告席,法警坐在他兩旁,但吳男趁法官低頭檢視資料時,突然轉身要跳過欄杆試圖脫逃,其中1名法警從後方將吳男抱住,另1人上前將他壓制。
在法庭外的值庭法警也立即封鎖出入口,吳男未成功脫逃,法官認為被告情緒激動,不適合再繼續審理,決定將他解送回台中看守所,將另訂刑期再通知他出庭。
莊深淵說,靠近年節人犯的情緒會較不穩定,會加強戒備押解人犯,及法庭人員進出狀況,避免類似案件再發生。(編輯:張銘坤)107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