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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國有林地面積大約為20多萬公頃,而其中可合法利用的2.6萬公頃,而可利用的私有林地則有3.4萬公頃,林華慶說明,由於過去獎勵造林計畫時限為20年,許多林地將期滿,因此希望此階段能從私有林開始,讓林木能達到更好的利用。
總統馬英九先期提出「愛台十二項建設」,就包含林務局的「綠色造林計畫」,20年補助加碼到60萬元,許多地區為了獲取獎勵而栽種樹木,但20年一到期,地主就能自由處置樹木,就出現砍伐的問題。
對此林務局造林生產組組長李允中也說明,未來還會有新一波的造林計畫,預計於明年1月公開,未來的新計畫從20年縮減至6年,目前分成兩方面規劃,一方面是不能砍伐的保育林、另一部份是經濟林,也就是能砍伐作為經濟使用,過去也對台灣的林木狀況作了調查,並與環保團體取得共識,對生態沒有危害的地方才會種植經濟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