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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政亮提到,教育部可以出面遏制這種「禿鷹奪校」歪風,卻只表示交給出市場機制去處理,基於教育的公共性教育部應該將學校收回,但現在的狀況卻停留在董事會認為有人要接手就趕快賣出,如果還想轉型一搏就推轉型方案讓教育部核定。教育部也消極認為,出路是學校要自己去思考,如果三年內不處理就解散學校,看之後要將校產捐給地方政府或另做處理。
按照現行法規,私校公會理事長尤榮輝則表示,教育部應該關注新財團接手董事會時是否有提出辦學計畫和財力審核、確保資金能進入學校,依舊能達成「辦學」的目標,而非只是放任讓財團貪圖校產與校地。當年亞太創意技術學院就是資金沒到位,辦學計畫也過於浮濫。私校退場轉型條例至今還壓在立法院,預計明年將會通過,屆時校產安置才有法源依據。
根據《私立大專院校轉型退場條例》,未來大學若於兩年內註冊率未達六成將由教育部輔導列管,屆期未改善即停辦。三年內得提出改辦計劃並得信託校產,若超過時效學校將隨即解散,校產將清算後由地方政府接管,避免直接交由董事會處理、轉手成為私人集團財產。
高教工會表示,私立學校在辦校上都含有公家補助,強調學校若要退場,教育資源便應該回歸公有,讓政府重新規劃、回歸公共教育資源,而非坐視財團對學校蠶食鯨吞、讓大學退場成為變相圈地樂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