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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陳情案件的窗口計有縣府稅捐局及其竹東分局、縣府地政處及其竹東、竹北、新湖3個地政事務所共6處,陳情時間自去年10/30日起至同年11/30日止;而縣府彙整各窗口案件後,再將相關稅籍資料轉送所轄各地政事務所,由各所依轄區開始處理複查作業。
經地政處及稅捐處分析,此次縣民會申請地價複查的主要原因,係反映地價稅額上漲達6-10倍,但按107年竹縣公告地價上漲幅度最高約為2-4倍,是造成本縣107年地價稅調漲的原因,不單單全是公告地價調整所導致,像是稅制問題,如累進稅率、106年新購土地、重劃地區減半徵收優惠結束等,都是影響地價稅額的因素。因此,地政與稅捐兩處將合作,將此次申請複查者的相關資料,進一步比較分析,以確實反映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