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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指出,自106年10月將全案移請檢調單位偵辦,迄今已移送至少21份事證資料,並於去年2月組成跨部會專案小組協助藝術家,結合政府及民間力量,成立受害人追蹤通報窗口,其間受理311位藝術家通報,並委託專業律師提供諮詢服務及採取法律行動。
全球華人藝術網在100年向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部前身),申請新台幣100萬元補助,辦理「台灣百年藝術家傳記系列電子書建置計畫」,林株楠派出業務員遊說藝術家簽下專屬授權契約,內容包括「本人同意將著作權全部專屬授權給全球華人藝術網」,授權時間甚至包括未來,形同賣身契。
此案進入司法訴訟程序,接續由法院審理,文化部也將持續配合法院,委請專業律師提供藝術家相關協助,此次華藝網事件喚起各界重視藝術家的智財權,文化部除與國藝會合作建立藝文人士免費法律諮詢平台,並將結合公協會以華藝網為借鑑案例,增進藝術家相關法律意識,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