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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難發生後,環保局即與海巡署合作,運用空拍機由海陸空24小時密切監控漏油污染處置及控制情形,並要求船公司及船東應立即啟動緊急應變作業,備妥相關人員及器材,未料隔日就發生漏油污染海域事件。
對於漏油事件,環保局即派員攜帶相關儀器設備到現場搜證、檢測,釐清後續船方責任,在船方陳述意見後,做為行政裁罰依據。環保局張根穆局長指出,現階般除派員空中監控、執行海域水質變化監測外,也要求船隻週遭佈設攔油索攔阻油污洩漏後擴散。
張根穆呼籲船公司及船舶所有人,平時應落實污染應變演練,備妥充足應變器材,意外污染事件發生時,可及時應變處置,以免污染海洋而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