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盧偉聰在記者會中強調,「 10 月 1 日是香港其中一個『最暴力、最混亂的日子』」,許多示威者是「只想蓄意破壞的暴徒」,他們縱火、破壞公物、霸佔馬路、燃燒雜物。盧偉聰指出,縱火燒到人非常嚴重,輕則可以毀容,嚴重的話,可能導致終身殘廢及喪命。他指出,看到身穿記者背心的少女被火燒到,幸好附近有人淋水把火勢撲滅,「情況非常非常危險」。此外,他也提到,「暴徒」刻意破壞政府機關,並大肆破壞多間商店,另外,也有多個港鐵站設施被嚴重破壞。
針對警方向「暴徒」開槍一事,盧偉聰表示「合法合理」,他表示,油麻地及荃灣三個地點有大批「暴徒」襲擊警察,包括用長棍、尖頭硬物、汽油彈,毆打及丟向警察,導致部份警察頭破血流。他也提到警方在荃灣大河道向 18 歲高中生開槍事件,他強調「警員在雷光火石下受近距離襲擊,因感到自己及同袍生命受威脅,而採取開槍的行動,一切合理、合法、合乎指引」。
盧偉聰坦承,在 10 月 1 日當天,港警共發射 6 發實彈,分佈於旺角 2 發,荃灣大河道發射 1 發,以及沙咀道、沙田坳道。
盧偉聰原先表示,「 18 歲中槍男子左邊膊頭附近位置受傷,被送往瑪嘉烈醫院救治,送院時清醒」,但有記者追問,中槍位置明明距離心臟只有 3 公分,盧偉聰又改口說,當時在場的人不是醫務人員,只是就傷口在肩膀附近而有此說,強調警方並未提供不正確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