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這名女大生眼見狀況越來越不利,趕緊把原文章刪除。不過已有網友早一步截圖,並轉發到國稅局的網站,舉報疑似逃漏稅行為。由於現金贈與較難被發現未繳稅,因此這位女大生才會備受質疑。
不過,根據南韓《遺產稅及贈與稅法》第 46 條第 5 項規定,災民救助金、醫療費、受撫養者的生活費、教育費並不在需要課贈與稅的範疇,若女大生沒有把這 1,000 萬元花在股票投資或買賣土地、房產,幾乎無法被認定為逃稅。(編輯:林奐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