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益政主張修正地方公投法 中央阻擋將釋憲

▲民眾黨提名高雄市長候選人吳益政(中)今(9)日下午和立委張其祿(右)一同召開記者會,主張高雄公民投票應朝電子化方向前進。(圖/吳益政競選辦公室提供)
▲民眾黨提名高雄市長候選人吳益政(中)今(9)日下午和立委張其祿(右)一同召開記者會,主張高雄公民投票應朝電子化方向前進。(圖/吳益政競選辦公室提供)

記者鄭婷襄/高雄報導

民眾黨提名高雄市長候選人吳益政今(9)日和同黨立委張其祿一同召開記者會,主張高雄公民投票應朝電子化方向前進,並針對去年9月「高雄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修正案中,電子投票相關條文遭到行政院宣告無效表達抗議,吳益政表示將聲請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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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記者會中吳益政提出四項訴求,包括「台北市iVoting、高雄市電子投票」、「全國性有電子聯署、高雄應跟進」、「iVoting/電子投票法制化」、「公投條例釋憲、落實公民參與」。

台北市曾在2015年針對「公館徒步區」舉行iVoting,實質上開創了公民以電子方式表決地方事務的先例,也顯示出地方公投朝電子化前進的趨勢;吳益政認為,「高雄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中提出的電子投票,與台北iVoting的價值相同,是地方公投未來的方向。

現行「公民投票法」對全國性公民投票的規定中,有「電子連署」相關條文,中選會也曾在去年六月表示已經進入資安測試階段,高雄市議會去年三讀通過「高雄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修正案,其中第十五行第二項「公民投票得以電子投票方式進行」部分遭到行政院來函說明牴觸中央法規因此無效。

吳益政表示,iVoting與電子投票的法制化,是未來推動地方公投的重要工作,公投法及地方制度法中並沒有禁止地方推動電子投票,中央宣告相關規定無效,是擅自將「備查」變成「審查」,未來將對此聲請釋憲。

民眾黨籍立委張其祿也指出,許多發生在高雄、直接影響高雄市民的事情,卻不是由高雄來主導,地方自治條例經由地方議會通過送中央「備查」,除非條例內容有違反既有的中央法規,否則中央不應干涉,針對高雄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中「得採用電子投票」的條文,中央擅自將「備查」擴張為「審查」,予以阻擋,一方面違反了公投走向電子化的趨勢、再方面也侵害了高雄的主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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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