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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王婉諭說,目前無法看到判決書的內容,對於判決適用的法條與原因,「我們難以回應」,但相信大家在意的是,法院決定將行為人責付給衛生局,而不是裁定監護處分的考量是什麼?無論是責付衛生局,或是裁定監護處分,這個人後續的處遇計畫是什麼?責付給衛生局之前,有沒有先與衛政單位進行溝通?衛生局在沒有司法約束力的情況下,是否能夠順利執行他的處遇計畫?甚至有法官在今天面對媒體時表示,「若人跑了就跑了」,也因此引起民眾恐慌。
王婉諭提及,發生這樣事件後,政府部門要做的首要任務,應該是減輕民眾的擔心與緊張,「我想問的是,行政院、司法院、法務部、衛福部等權責單位,是否有建立後續的橫向聯繫,共同討論涉及暴力犯罪的毒品施用者,有無合適的治療規劃、以及如何進行適切的監督?」
王婉諭說,重大案件宣判,常使得不熟悉法律適用原因的民眾感到恐慌,或者加深對於司法的誤解,司法院雖然已先發布了新聞稿,但稍嫌簡略,恐怕還是無法讓社會大眾理解,因此,期待司法院能夠出面更完整地向社會大眾釋疑。
王婉諭也說,司法院應向社會大眾解釋清楚,這個人被釋放後,後續行政機關有沒有建立橫向聯繫,涉及暴力犯罪的毒品施用者,後續應該進行哪些治療規劃及監督措施,將民眾的擔心、疑慮說明清楚,才能讓民眾不會因為資訊不清楚而陷於恐慌,甚至是再度對司法產生更多的不信任。
新聞來源為Newtalk 新頭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