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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珊珊表示,在法條沒有被廢止之前,台北市政府依法執行。中央即將對美豬放寬是指「進口」,但地方是「販售」,如果地方沒有牴觸中央的法規,還是要以地方法規為主。
台北市食安條例不僅提前防範美豬,也包括防範日本核食。第九條之二規定,「本巿不得販售日本受輻射污染地區生產、製造或加工之食品。前項之地區指日本福島、茨城、櫪木、千葉及群馬縣」,也即是未來中央政府若繼續開放日本核食進口,在台北市也不得販售。
記者 陳弘志 /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