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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於11月2日函報交通部完成營運前須改善事項,惟經檢視所附資料發現尚有疏漏之處,交通部為求時效,同意中市府以電郵抽換附件方式修正資料,經中市府於11月4日補正資料後,於今日由交通部長林佳龍依據大眾捷運法第15條第2項准予同意營運。
台中捷運綠線為臺中市第一條捷運路線,路線全長約16.71公里,共設18個車站,總經費為593.37億元,由中央負擔328.34億元、台中市負擔265.03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