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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檢署審查此案時,韓國瑜的辯護人具狀辯護指出,韓國瑜針對三立多次不實報導,於辯論會上評論三立未經查證的報導是沒有良心、造謠、抹黑,是發表合理的自衛自辯評論。
韓國瑜辯護人指出,三立電視報導韓國瑜花280萬元養網軍、向時任行政院副院長陳其邁詢問登革熱為何會爆發,分別被主管機關裁罰及命令改進;三立電視報導韓國瑜未經家長同意抱起嬰孩,也已經由家長聲明澄清。
承辦檢察官在不起訴書中指出,三立電視在製作韓國瑜花280萬元養網軍等3則報導時,確有可供商榷之處,韓國瑜辯稱「沒有良心」等言論是合理的自衛自辯評論,並非全然無稽。
至於韓國瑜批評三立的言論雖用語尖銳,但檢察官認為,綜觀三立對韓國瑜的相關報導以及韓國瑜的批評等整體內容,韓國瑜言論屬三立對他的報導是否嚴謹公平的評論,並非以損害三立名譽為唯一目的,韓國瑜並無真實惡意,犯罪嫌疑不足,日前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