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對此,劉宇也感到莫名其妙,更揭露自己使用統計程式計算後,發現「桃園孫先生」總計「大約被抖了99萬元台幣」,更無奈表示「公開資料擺在那邊是要提啥證據?」。消息曝光後,不少網友也紛紛力挺劉宇,直言「應該是想要用提告打知名度吧」、「這年頭發現別人賺很多錢也可以被告」、「這種一翻兩瞪眼那麼明顯的能不能告誣告呀」。
事實上,劉宇去年12月27日曾在臉書以「挺韓素人U2直播主」為題撰文,分析「挺韓直播主」的收入來源,他提到這些直播主的收入大約有三種,包含「YouTube本身給的廣告分潤」、「直播時聊天室使用者給予的抖內」、「影片下方的匯款帳戶」,同時也提到直播主經常呼籲粉絲直接使用第三種「匯款」方式,才不會被YouTube平台方抽手續費。
另外該篇文章內也提到,還有一種挺韓直播主不需要天天去追著韓國瑜跑,「例如某孫先生,只要挑選適合(偏頗)的抽樣母體,站在路邊開直播,再使用一些技巧來汙染樣本,例如:1.使用話術誘導路人幫忙投票,甚至對方選擇後不讓對方投、2.把計票版上的磁鐵收到背板後,雖然結尾會統計,但帳面上的磁鐵數量是隨他控制來影響投票者、3.影片告知抽樣地點,誘導挺韓者去現場投票,這樣當然能投出韓導大贏的結果,但韓粉們才不關心這種抽樣瑕疵,只要看到結果很爽,馬上各種抖內捐款洗頻」。或許就是這篇文章內容導致自己收到法院傳票,不過四叉貓挨告消息曝光後,也掀起許多網友討論。(編輯:楊智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