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運輸、郵局飲食禁令2月1日上路 勸導不聽最高罰1萬5

▲自 2 月 1 日起大眾交通運具及郵局營業區域內禁止飲食,勸導不聽者最高可開罰 1 萬 5 千元。(圖/NOWnews資料畫面)
▲自 2 月 1 日起大眾交通運具及郵局營業區域內禁止飲食,勸導不聽者最高可開罰 1 萬 5 千元。(圖/NOWnews資料畫面)

記者陳致宇/台北報導

因國內新冠肺炎疫情加劇,交通部研擬加強大眾運具防疫措施,民眾於高鐵、台鐵、公路客運、船舶、航空器等運具內、或郵局營業區域內禁止飲食,若因生理需求須喝水、服藥、哺乳,應於食用完畢後儘速佩戴口罩,相關規定已提報指揮中心同意,預計 2 月 1 日起實施,交通部今( 29 )日將正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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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表示,民眾於高鐵、台鐵(觀光列車除外)、公路客運、船舶(固定餐飲區域除外)、航空器(國際及兩岸航班除外)等運具內、或郵局營業區域內禁止飲食,若因生理需求須喝水、服藥、哺乳,應於食用完畢後儘速佩戴口罩,至於車站、月台等其他公共區域,在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之情形下,得於飲食期間暫時取下口罩。

交通部指出,相關規定已提報指揮中心同意,預計 2 月 1 日起實施,今日下班前將正式公告。若民眾經勸導不聽,可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的第 70 條的第一項規定,處新台幣 3 千元以上到 1 萬 5 千元以下的罰款。

此外,針對高鐵及台鐵車票銷售部分,自 2 月 8 日至 2 月 16 日春節期間,高鐵取消自由座服務,改全車對號座銷售;台鐵城際列車限制銷售站票數,每列次至多發售 120 位,每車廂至多 15 位,同時也會加強航空站、台鐵、高鐵、客運、國道服務區、海運、觀光場域清潔消毒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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