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警濫查個資懲處輕 管碧玲籲2個月內擬出資安措施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批,警方濫查藝人、政界個資,被查到也只有輕輕帶過,要警政署提交資安稽核報告。(圖/翻攝管碧玲臉書)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批,警方濫查藝人、政界個資,被查到也只有輕輕帶過,要警政署提交資安稽核報告。(圖/翻攝管碧玲臉書)

記者胡宥心/台北報導

M-Police行動警察系統的智慧載具建置後,警方透過系統查毒蟲、找失蹤兒童較輕鬆省力,但民進黨立委管碧玲今(18)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時指出,警方已經有濫用之嫌,用來濫查藝人、政界個資,被查到也只有輕輕帶過,她提案要警政署提交資安稽核報告,不能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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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碧玲表示,今年2月份媒體報導有員警濫用警察資訊系統,查前女友之現任男友車籍資料,帶著朋友去砸她現任男友的車。

管碧玲說,自2007年「M-Police行動警察」系統推出後,警員濫查、濫用個資案件層出不窮,像是濫查藝人、政界個資,各種光怪陸離的個案。

管碧玲表示,他們進一步追查發現「M-Police行動警察」可連結戶政、役政、交通、法務、勞動等政府50項政府資訊,規模非常巨大,涵蓋人民食衣住行所有面向的個資系統。

經查目前全國共有1萬5千多部M-Police裝置,隨時讓警察帶在身邊執勤,有4萬6千餘人可以登入M-Police使用,有權查詢人民資料、人臉辨識比對。

警政署目前已訂定 《警察機關資通安全實施規定》、《警用行動電腦使用管理要點》、《警政日誌管理系統作業規定》、《雲端影像調閱系統作業規定》進行資安管理,但管碧玲說,員警濫查個資的懲處標準過輕,幾乎都只有申誡處分。連把行動電腦擅自借給非警察機關人員使用,都只記申誡;發生洩密或資訊系統遭受破壞這樣的嚴重情事,也只給予記過以下的懲處,顯示警政署過去並未正視員警濫用個資的嚴重性,也無法達到嚇阻效果。

「人民個資,多麼不值錢!」管碧玲說,個資保護也是國家安全的一環,不可等閒視之。她特別提案要求警政署二個月內完成相關資安稽核報告,並對不當濫查個資之防範研擬周全有效的管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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