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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旗集團決定退出消費金融業務的國家,包括了澳大利亞、巴林、中國、印度、印度尼西亞、韓國、馬來西亞、菲律賓、波蘭、俄羅斯、台灣、泰國和越南。
對此,台灣花旗表示,集團所發布有關我們在13個市場的消費金融策略調整,完全不會動搖我們對台灣及亞太區的長期承諾。透過重新定位我們的發展策略,我們能將資源更進一步投資於大幅發展我們在台灣的機構客戶業務,涵蓋企業金融暨投資銀行、商業金融、金融市場,和財資暨貿易金融事業。
花旗(台灣)銀行董事長莫兆鴻表示:「近60年,花旗在台灣的營運表現成功亮眼,我們將維持對台灣市場的堅定承諾,致力成為本地與跨國企業客戶、金融機構和公營事業的最佳銀行夥伴。在我們將台灣營運進行轉型以掌握未來成長機會的同時,我們將持續運用花旗獨特的全球網絡和創新能力,提供全方位的企業金融產品及服務,以協助客戶達到永續成長與進步。」
莫兆鴻指出,花旗集團今天宣布擬出售13個消費金融業務市場(含台灣)的消息,目前還沒有確定的時間表,在此期間,花旗重申對消費金融營運沒有任何變動,同仁不會有立即的影響。我們將秉持同樣的精神與熱忱,為我們的消費金融客戶提供最優質的服務,也確保客戶權益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