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評論營養午餐標案挨告 張博洋、尹立獲不起訴

▲台灣基進新聞輿情部主任張博洋(中)和wecare高雄發起人尹立(右)因發文質疑營養午餐承包案,遭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邱于軒的先生張簡正偉提告妨害名譽。(圖/記者鄭婷襄攝,資料畫面)
▲台灣基進新聞輿情部主任張博洋(中)和wecare高雄發起人尹立(右)因發文質疑營養午餐承包案,遭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邱于軒的先生張簡正偉提告妨害名譽。(圖/記者鄭婷襄攝,資料畫面)

記者鄭婷襄/高雄報導

台灣基進新聞輿情部主任張博洋和wecare高雄發起人尹立,10月間在臉書貼文評論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邱于軒的先生張簡正偉承包營養午餐一事質疑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雙雙遭張簡正偉提告公然侮辱和加重誹謗罪,但檢方認為未逾越合理評論原則之界線,全案偵查終結,張博洋及尹立兩人均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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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轉會前副研究員吳佩蓉在9月底踢爆高雄市議員邱于軒的先生張簡正偉承包營養午餐並未披露兩人關係,質疑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台灣基進新聞輿情部主任張博洋10月間在個人臉書粉絲團上貼文對該議題發表評論,尹立則在wecare高雄臉書專頁上轉貼文章,二人即遭張簡正偉提告公然侮辱和加重誹謗罪,後來吳佩蓉也因此挨告,目前另案偵查中。

檢方傳喚兩人出庭,張博洋、尹立坦承發文,但強調是參考促轉會前副研究員吳佩蓉的相關臉書文章,並為相關查證後,從監督公務人員操守、施政揭弊的角度在臉書發文,而「黨豬」一詞則是參照公眾關注的美豬議題,並非意在貶抑他人名譽,且轉寫前經過相當查證,評論內容也是攸關公益

檢方認為,「黨豬」一詞並非常見用語,且與文章內容為一體,並非未指摘具體事實、籠統性的辱罵,因此被告二人不構成公然侮辱罪,且文章內容是指稱告訴人(張簡正偉)承包標案未依法揭露身分的違失,提出的主觀意見或評論,縱措辭強烈令告訴人感到不快,仍屬對可受公評之事適當評論,並未逾越合理評論原則的界線,難據此認定被告二人有誹謗犯行。

挨告的尹立認為,自己只是轉貼張博洋的文章,現在偵結不起訴,但針對議員及其家屬在營養午餐與長照中心的案子,還是希望相關單位儘速查明向社會交代清楚!議員不能自己仗著有保護傘,就抹黑別人,另外一方面卻不斷狀告平民百姓。

張博洋則質疑,議員到底是代替人民監督市政,還是代替家族監督事業?從諸多爭議來看,恐怕才是名符其實的標神,護航全家人拿標案的門神,邱議員曾經用「我老公只是一個賣醬油」的來掩飾爭議行為,張博洋也回應:「我也只是個看不過去的」;而針對高雄市議員邱于軒的先生張簡正偉捲入國中小學自辦營養午餐食材招標案,是否涉及未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規定主動揭露,高雄市教育局日前指出,全案已轉交監察院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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