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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指出,這張支票其實是美國政府發放的疫情紓困金,發放對象為美國公民或目前住在美國者。
一名住在神奈川縣、具有美國國籍的女性說,因為她是美國公民,所以是合法的領取這筆紓困金。
不過同樣住在神奈川縣的一名79歲男性與他的太太,兩人都沒有美國籍,卻都收到了支票。
這名男性從1978年起曾在美國工作5年,期間並繳納美國規定的社會保障稅,因此現在美國政府每個月約會發給夫妻倆500美元的年金。
海外年金相談中心代表市川俊治受訪時表示,過去曾在美國工作、現在回日本並領取美國年金者,包含配偶在內,日本約有7萬人。
市川指出,這些人因為在美國工作期間不長,繳納的社會保障稅不多,因此領取的年金也少;而美國政府這次支付的紓困金,對象是年收入在一定金額以下的人,可能因此誤判而寄發支票。
市川也說,住在日本並領取美國年金的這批人,大多不具有領取紓困金的資格,因為沒有美國國籍,也不住在美國,因此須把支票還給美國稅務單位。
美國紓困金領取資格,是個人年度所得低於8萬美元(約新台幣227萬元),或是夫妻雙方所得加總低於16萬美元(約新台幣454萬元)。(譯者:顧荃/核稿:張佑之)110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