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抽驗端午應景食品 1件烏骨雞動物用藥超標下架

▲台中衛生局為端午食安把關,抽驗應景食品,查獲二件不符規定依法處辦。(圖/衛生局提供)
▲台中衛生局為端午食安把關,抽驗應景食品,查獲二件不符規定依法處辦。(圖/衛生局提供)

記者金武鳯/綜合報導

端午將至,台中市政府衛生局重視食安,已陸續針對製造業者、各販賣場所抽驗各式粽子成品,以及常見端午食材原料、祭祀用的禽畜肉品等共235件;同時也查核6家網購販賣業者定型化契約,發現1件烏骨雞動物用藥超標,1件網購契約內容刋載不詳,已分別移請源頭供應商所在地高雄市與台北市政府衛生局依法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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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食安處說明,此次針對各大生鮮賣場、傳統市場、烘焙食品行與雜貨商店進行抽驗即食粽、冷凍粽及鹼粽共51件,檢驗衛生標準與硼酸,結果皆合格。另針對其他常見端午包粽與祭祀食材原料抽驗,例如糯米、香菇、蝦米、豬肉、鹹蛋黃、調味醬、五花肉塊與祭祀用三牲等共184件,其中1件烏骨雞驗出動物用藥「三甲氧芐氨嘧啶」0.11ppm(標準0.05ppm以下),已請業者立即下架,並函文移請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處辦,可分別依食安法處6萬元到2億元罰鍰。

食安處長傅瓊慧說明,「三甲氧芐氨嘧啶」屬廣效性殺菌劑,民眾若食用過量,可能出現蕁麻疹、過敏不適,噁心、嘔吐等症狀,嚴重時甚至可能影響腎功能。提醒民眾端午時節天氣炎熱,民眾如購買即食肉粽,即使現場已蒸熟,仍建議買回家後再蒸過充分加熱;如購買回家冷藏備用者,則應注意冷藏7℃以下或冷凍-18℃適當的條件,避免細菌滋生,確保食物安心又衛生。

稽查專案也針對6家知名網購販賣業定型化契約進行查核,其中全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網路平台「PX GO!全聯線上購」刊登販售「立家原味鹼粽(100g/6粒)」產品,契約內容未記載食品業者登錄字號、產品責任險證明等,涉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1項之規定,已移請台北市政府衛生局依消保法要求平台業者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可裁罰3到30萬元罰鍰。

食安處指出,今年端午時期適逢新冠疫情嚴峻,希望民眾減少出門,儘量採用網購方式,如仍需到傳統市場採買,應盡量分流採購或線上採購食材,一次買足,切勿試吃與現場飲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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