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糾紛開打 出奇招拉屎抹對方

▲林姓男子行車糾紛與人發生肢體衝突,竟拉屎抹對方,被台中地院判刑(圖/記者鄧力軍攝)
▲林姓男子行車糾紛與人發生肢體衝突,竟拉屎抹對方,被台中地院判刑(圖/記者鄧力軍攝)

記者鄧力軍/台中報導

台中市林姓男子去年12月騎機車險些與另名騎士擦撞,林男出手打人卻反被騎士壓制地上,葉姓、蔡姓兩名路人勸架,不料,林男竟遷怒勸架的葉男,出奇招拉屎在褲子裡,再趁勒住葉男頸部時,伸手到褲子裡面挖出大便,將糞便塗抹於葉男臉上,連到場處理的警察也皺眉驚嘆。台中地院13日依強暴侮辱罪,判處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與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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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說,大專畢業、從事業務的林男(41歲),去年12月30日下午5時許,騎機車於中市南區,差點與一名騎士擦撞,林男下車與對方吵架時竟出手攻擊騎士,但被反制,被騎士壓制地上,路人見兩人鬥毆,趕緊向警方報案,另有蔡姓與葉姓路人,將兩人拉開。

林男被拉開之後,先持安全帽毆打蔡男(撤回傷害罪告訴),當員警到場後,林男還是不罷手,竟當著員警的面前,把糞便拉在褲子內,再用手伸入自己褲子,掏出糞便,另一手勒住葉男的頸部,把糞便塗抹於葉男的臉上,瘋狂舉動嚇壞眾人,員警立即壓制逮捕送辦。

台中地院認為,林男在路口用糞便塗抹勸架者,且有施以暴力之舉,觸犯強暴侮辱罪,審酌他坦承犯行,但沒有與葉男和解,判處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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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