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吃店誤認微解封可提供內用 警方查獲送裁罰

▲小吃店誤以為微解封可提供內用,遭警查獲移請衛生局裁罰。(圖/大園分局提供)
▲小吃店誤以為微解封可提供內用,遭警查獲移請衛生局裁罰。(圖/大園分局提供)

記者李春台/桃園報導

全國防疫三級警戒雖於7月13日微解封,但桃園市的餐飲業目前仍維持一律外帶,惟少數業者誤認微解封規定,自行開放內用。大園分局於今(16)日凌晨,在觀音區建國路查獲一間小吃滷味店,違規提供內用,該店老闆與2名客人在飲酒用餐,警方當場開單舉發,函送衛生局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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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園分局草漯派出所員警於16日凌晨2時許,巡邏行經觀音區建國路時,發現一間小吃滷味店內似乎有人聚集,員警立即入內查看,當場查獲陳姓老闆與2名客人正在飲酒、用餐,且未採取梅花座亦無隔板,明顯違反防疫規定。

陳姓老闆辯稱當時已收攤打烊,且現已微解封應可開放內用,警方則向其說明,雖然目前三級微解封,但桃園仍維持餐飲業者只能提供外帶服務。警方隨後也填寫傳染病防治法稽查紀錄表,移請衛生局裁處。

警方提醒,目前仍處於三級防疫警戒,民眾應提高警覺,遵守相關防疫措施,如有違反規定情形,將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請大家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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