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首名國安法被告遭重判 歐盟指扼殺人權

▲香港首名國安法被告唐英傑遭法院重判,歐洲聯盟對外事務部指港區國安法正在扼殺政治多元化以及人權,籲停止逮捕民主活動人士。資料照。(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香港首名國安法被告唐英傑遭法院重判,歐洲聯盟對外事務部指港區國安法正在扼殺政治多元化以及人權,籲停止逮捕民主活動人士。資料照。(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布魯塞爾30日專電)香港首名國安法被告唐英傑今天遭法院重判,歐洲聯盟對外事務部指港區國安法正在扼殺政治多元化以及人權,籲停止逮捕民主活動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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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對外事務部(EEAS)發言人馬斯拉里(NabilaMassrali)今天表示,唐英傑成為第一個根據國家安全法被定罪和判刑的人,指此法正扼殺香港政治多元化、人權及政治自由。

馬斯拉里強調,香港應停止逮捕民主活動人士以及捍衛自由和民主價值觀的人。

唐英傑去年7月1日在一場遊行活動上,騎乘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機車,在灣仔街道衝向戒備的防暴警察後被捕。

警方隨後起訴唐英傑3項罪名,今天被法院判囚9年。

這是EEAS繼6月針對香港蘋果日報停刊指北京藉此強行實施國安法、扼殺新聞和言論自由之後,再度批評港區國安法。(編輯:周永捷)11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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