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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時中認為,現階段對於疫苗護照,大家關注的還是承不承認這個證明,但如果是自填的訊息,在政府看來是無法當作一個依據,「政府沒辦法因為民眾拿了一張卡,上面寫了有打疫苗,就讓他轉換成一個正式證明,還是要有個官方依據。」
陳時中說,目前我方也跟各國在談,看要如何雙邊承認疫苗證明,這部分會由外館邀請各國來討論,看雙方的要求各是什麼。
至於國內的小黃卡使用,陳時中則說,我們是一個疫苗證明,只是說有打過、打過什麼,至於來做限制人身情況我們不贊成,而拿來當作鼓勵措施可以討論,下周一也會招開一次有關於疫苗證明到底可以做怎樣使用,比較符合人權跟防疫等等需要,有些國外經驗也可參考,請防疫角度、醫療角度、人權法律等相關專家大家一起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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