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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網友賽娜(化名)收到閨蜜送來的線下「一日男友」服務抵用券作為生日禮物。約會當天,一名身專黑色大衣內搭淺藍色襯衫、帶著大方框眼鏡的帥氣男生出現在約定好的咖啡店內,當賽娜想要嘗試牽手等親密舉動時,對方會面帶微笑柔聲說,「牽手是要另外收費的,一次100元人民幣(約台幣429元)。」
現年22歲的阿唐(化名)自稱是某「一日男友」商店的「首席」服務員。就阿唐所在的店舖而言,客服會提供給顧客「盲盒」、「金牌」、「鎮店」、「首席」等不同等級的男友類型,讓顧客選擇,價格也有天壤之別,還可以提供包天、包周、包月等服務。在風格類型上,每個「男友」也都有自己的人物設定,包括「奶狗」、「狼狗」、「溫柔體貼」、「攻氣十足」、「幽默直男」、「可鹽可甜」、「陽光溫暖」等。
阿唐表示,他和店家按五五比例分成,「一筆100元人民幣的單,我可以拿50元(約台幣214元),客服抽10元(約台幣42元),還有40元(約台幣171元)歸店舖所有。」如果下單之前,客人提出想要看照片、聽語音進行挑選,每人每條還要額外收費3元(約台幣12元)。店舖甚至有提供夜間0點至隔天7點的「過夜服務」,價格為日常假的1.5倍。在服務結束之後,「男友」還會向客人討要紅包等。
有服務員表示,這份工作收入主要來源是客戶「續單」。店舖會根據「男友」的接單數量、月度續單量、本人聲音、性格、顏值、服務態度和客戶回饋等多個角度,進行綜合評估「男友」等級。最初都是從最低等級開始做起,如果群內成員月度接單量很低且續單率低就會被解僱。
對此現象,上海政法學院教師、上海市法學會未成年人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郗培植認為,租借「一日男(女)友」的行為從法律關係來看,是雙方訂立了一份類似勞務合同的契約,租借人支付報酬,「男友」或「女友」提供聊天、陪逛街等正常服務。但需要注意的是,服務內容「必須符合法律並且不違背公序良俗」。由於由於男女朋友身份關係的特殊性,在一些特定的場景中,極易產生違法甚至犯罪行為。
報導指出,這種新型的「體驗式經濟」遊走在法律底線的邊緣。一方面價格和人員管理混亂,對消費者構成侵權危害,另一方面也存在法律風險,雖然有明顯的金錢交易情況,但沒有證據證明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就無法納入法律管理,可說是遊走在違法犯罪的邊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