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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環保署送達立法院的書面報告指出,台灣2019年總溫室氣體排放量為287.06百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MtCO2e),經扣除碳匯後的淨排放量為265.62MtCO2e,較基準年2005年約減少1.1%,各溫室氣體排放以二氧化碳95.28%為最大宗,主要來自能源燃燒排放。
環保署指出,以國際間最常用於比較的能源燃燒所排放二氧化碳的數據來看,依國際能源總署統計資料,以2005年為基期,近14年來台灣年平均成長率約為0.1%,優於中國(4.4%)、韓國及新加坡(同為1.8%)等鄰近亞洲國家,顯見台灣溫室氣體減量管理政策推動已有初步績效。
環保署表示,近年在全民努力下,台灣經濟表現強勁,就在國內生產毛額逐年增加的同時,政府也盡力控制溫室氣體的排放,2005年碳排放密集度為0.72kgCO2e/美元,去年已下降為0.43kgCO2e/美元,顯示台灣經濟成長情形與溫室氣體排放呈現逐漸脫鉤現象。
有鑒於主要國家提出西元2050年達成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目標,台灣也展開2050淨零排放路徑規劃,環保署啟動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法作業,以提升因應國際減碳作為及建構氣候變遷調適的能力。
環保署表示,已於去年底底提出溫管法修法方向,包含修正法規名稱為「氣候變遷因應法」,以兼顧減量與調適,並納入2050淨零排放目標,增訂對國內排放源徵收碳費,收入用於補助及獎勵投資溫室氣體減量技術等,以形成經濟誘因,也增訂對高碳含量的進口產品實施碳邊境調整機制的相關規定,以維持國內產業競爭力。(編輯:楊凱翔)110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