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就是他!雪隧「龜速車」曝光 第1名路隊長累犯20次

▲高公局今(2)日公布雪隧「龜速車」的統計調查,第1名累犯高達20次。(圖/NOWnews資料照)
▲高公局今(2)日公布雪隧「龜速車」的統計調查,第1名累犯高達20次。(圖/NOWnews資料照)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高公局今(2)日公布雪隧「龜速車」的統計調查,自去年12月30日試辦慢速車示警系統以來,今年截至9月底雪隧總計示警龜速車達7.5萬輛次,其中第一名共計累犯20次當「路隊長」,而有兩次以上的累犯龜速車也高達1.5萬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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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解決雪隧塞車問題,高公局試辦慢速車示警系統,雪隧的最低速限為時速70公里,若車輛車速低於65公里,且與前車間距超過100公尺時,將會在示警系統告示處公布該車輛的車號後四碼,提醒駕駛人加速行駛。

▲國道五號雪山隧道即日起加強取締龜速車,只要車流順暢最低限速未達70公里將開單舉發。(圖/國九隊提供)
▲雪山隧道加強取締龜速車。(圖/國九隊提供)
而高公局公布的統計資料顯示,今年截至9月底雪隧總計示警龜速車達7.5萬輛次,而示警兩次以上的累犯龜速車高達1.5萬輛次,約占全部龜速車20%。約80%的龜速車速度至少仍保持在時速50公里以上,換句話說,剩下20%的龜速車時速甚至不到50公里。而累犯前10名的被提醒紀錄都超過14次,第一名更高達20次。根據高公局資料,第一名的車號為「A*J-*58*」。而龜速車最常出現的時段則是落在平日下午。

高公局表示,本身並非取締交通違規的執法單位,不會將慢速車示警系的資料作為取締使用,也無法得知駕駛人為何慢速開車。但仍要提醒所有用路人,根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在國道不壅塞情形下,車速低於最低速限的車輛,國道警察可依法開罰台幣3000元至6000元罰鍰。(編輯:倪浩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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