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N號房2嫌上訴遭駁回 判34年及15年徒刑定讞

▲透過網路聊天室散布性剝削影片的韓國N號房事件中2名嫌犯,遭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皆維持2審宣判,各判處34年及15年徒刑。(圖/翻攝自韓聯社)
▲透過網路聊天室散布性剝削影片的韓國N號房事件中2名嫌犯,遭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皆維持2審宣判,各判處34年及15年徒刑。(圖/翻攝自韓聯社)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廖禹揚首爾11日專電)透過網路聊天室散布性剝削影片的韓國N號房事件中2名嫌犯,今天遭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皆維持2審宣判,各判處34年及15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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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名嫌犯為化名godgod創建N號房相關聊天室的25歲大學生文亨旭(譯音),韓聯社報導,韓國最高法院今天駁回其上訴,維持二審判決34年有期徒刑。

文亨旭涉嫌違反兒童及青少年保護法、強制猥褻等罪名。根據檢方調查,文亨旭在2017年1月至2020年初共犯下1275次唆使、脅迫未成年人交出自行拍攝的不雅影片及圖片,並在通訊軟體Telegram開設聊天室,散布3762個性剝削影片。

此外,他也涉嫌恐嚇受害者父母,脅迫受害者在身上用刀刻字,與6名共犯唆使未成年人進行性暴力等類似性行為後製作成性剝削影片。

另一名遭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的嫌犯為博士房共犯之一的姜勳(譯音),現年20歲的姜勳在網路上化名Budda,涉嫌於2019年9月至11月與博士房主嫌趙主彬(譯音)共謀,脅迫包括7名未成年人在內的18人拍攝、製作性剝削影片,透過Telegram聊天室博士房販賣、散布,以違反兒童及青少年保護法、組織犯罪團體等罪名遭起訴。

繼趙主彬遭判處42年有期徒刑後,姜勳的上訴今天也遭最高法院駁回,維持二審15年有期徒刑判決。

趙主彬與姜勳另因脅迫女性提供自拍裸照,今年4月遭另行起訴,目前仍在一審審理階段,兩人刑期可能因判決結果而再延長。(編輯:黃自強)1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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