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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和平組織專案主任李于彤在線上工作坊中談到台灣權宜船事件,提到為什麼會有權宜船的現象。「首先第一個原因是低廉註冊費和稅收,船主覺得可以壓低營運成本;第二個是聘請移工的勞動條件是鬆散的,能圖壓低人力成本的方便;第三個是政府會對船上的移工管理疏忽怠慢,船主能隨意管理,同時衍生出很多社會問題。」其實許多駭人聽聞的事件,都是發生在權宜船上。
所謂的權宜船(Convenient flag ships)是指船隻的持有者,不把船隻掛籍在自己的國籍,而是掛籍於其他國家,而選擇的國家通常是註冊費及稅項低廉、可自由聘請廉價勞工,以及該國無力規管非法漁業及船上的勞動狀況。
應該規管權宜船的國家根本無力監控和責罰,法規形同虛設,幾乎等於船隻在公海上無需遵守任何規定,非法捕撈、強迫勞動、暴力事件等犯罪行為也難以受到懲處。根據臺灣漁業署的統計,截至 2021 年 7 月 5 日,登記為權宜船的船隻就有 243 艘,其中設籍於巴拿馬的船隻有 73艘、萬那杜 70艘、塞昔爾 32 艘。在這 243 艘權宜船當中,有 67% 登記的國家在過去 7 年中曾經被歐盟判發黃牌或紅牌警告。
根據匿名漁工的證詞,船長和大副經常對他們用拖鞋、魚鉤或竹竿施暴,不允許他們在風浪大時進船艙躲避,甚至不能穿救生衣,每天工作時間長達 16 至 20 小時,但月薪僅 300 美元,竟不到臺幣 1 萬元。
而台灣的現行法規充滿諸多問題,綠色和平組織專案主任李于彤提到,外籍漁工採取雙軌的聘僱制度,境內聘雇漁工及境外聘雇漁工享有的勞動條件落差大,境外聘雇的遠洋漁工不受勞基法保障,甚至主管機關也非管轄勞工的勞動部,而是由漁業署負責,處境更為弱勢。糟糕的勞動環境、強迫勞動事件、苛扣薪資、雇主未依法納保、肢體及言語暴力和虐待等都是外籍漁工現正面臨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