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酒駕拒測罰18萬!警開單才知是副所長 遭分局記過調職

▲板橋警分局一名副所長,驚傳酒駕遭記過調職。(示意圖/資料照)
▲板橋警分局一名副所長,驚傳酒駕遭記過調職。(示意圖/資料照)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21日電)新北市板橋警分局潘姓巡佐休假在家飲酒,一早出門運動遇警攔檢拒絕酒測,雖然被開了18萬元罰單,但分局得知後,仍予以記大過及調職處分,以展現警方不庇縱的執法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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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分局今天針對此案發表聲明指出,潘姓巡佐於20、21日輪休,20日晚上在家獨自飲酒,今天上午6時騎機車要出門運動時,遇海山分局員警攔查,潘自知有酒駕行為表明拒測,員警也依規定開單舉發並查扣機車。

板橋分局表示,在知悉此案後,就派督察人員到場處理,潘員也對於自己一時的疏忽相當自責,並表示對不起分局及派出所長官、同仁。

板橋分局強調,隨即召開考績委員會依規定予潘員記一大過處分,年終考績考列丙等,及報請警察局調整潘員服務地區,並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以飭警紀,展現不掩飾、不庇縱、零容忍的決心,以維護警察形象。(編輯:唐聲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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