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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部分,馮男雖犯過失傷害罪,因自首,最後遭判刑6月定讞,易科罰金18萬元;薛父代理兒子提告民事求償1億9013萬5439元,包含1846萬餘元、醫療費13萬餘元、營養健康食品費226萬餘元,在自家擔任修車廠經理的月薪每月10萬餘元,算到65歲退休,達3782萬餘元,以及600萬元精神慰撫金。
從事木工裝潢的馮男月薪約3萬元,馮男不爭執薛男的看護費用1846萬9000元,高院計算後,再加上營養健康食品費226萬餘元、病房護理費1萬8千餘元、醫療費用12萬餘元、報廢機車損失2萬7千餘元、薛男勞動力減損1739萬餘元、精神賠償200萬餘元等費用。
最後高院加總賠償金額,判決馮男須賠償薛男4029萬6543元,創下車禍賠償天價紀錄。(編輯:孫唯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