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絲飄/你相信,像親人般的前任嗎?

 ▲如果你的另一半,真的將他的某些異性朋友當成「親人」般的存在,或許,那是遠比搞曖昧更可怕的事。(圖/Shutterstock)
▲如果你的另一半,真的將他的某些異性朋友當成「親人」般的存在,或許,那是遠比搞曖昧更可怕的事。(圖/Shutterstock)

姊妹淘

前女友、乾姐姐乾妹妹……,有些人堅持不必劃清界線的理由是:「我們像親人一樣。」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以前我一直覺得這是屁,但這種各自表述的觀念,除非對方真做出了不軌的舉動,否則也無從證明起。

可我最近突然驚覺一件事,那就是:如果你的另一半,真的將他的某些異性朋友當成「親人」般的存在,或許,那是遠比搞曖昧更可怕的事。

足夠長久的愛情,終將慢慢揉合親情在裏頭。我的意思不是說在一起久了就沒有激情、只像家人的意思,而是說,你會越來越覺得,對方是你生命裡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那是一種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感覺,如果你的另一半認為,因為他與前任的感情已經昇華成親情,所以理直氣壯,那麼,若你們有幸進入婚姻,十年、二十年後,你們的愛情也昇華為親情了,那你跟前任的差別是什麼?難道差別在於你是通過婚姻而被法律認定的親人,而前任是他心底認定的親人?

說老實話,年輕時很難以接受另一半對其他異性有遐想,因為那好像暗示了我的不足,才讓他還對別人懷有想望,但是,現在反倒慢慢覺得這不是大事了,本來就沒有一個人可以百分之百的滿足另一個人的,某種層面上來說,對前任有遐想、跟對彭于晏有遐想,在本質上並沒有太大的差別,只不過一個有機會、一個沒機會而已。

但親人是生命中不可分割的部分,若另一半將其他異性視為生命中不可分割的部分,這才是最詭異的事吧。

其實說穿了,很多人稱呼其他異性為「親人」,不過就是障眼法,大抵上就是在告訴妳,他和她之間是清白的,見前任就宛如見自己的親姊妹,妳若吃味阻止,就是妳不識大體。

不是說非得和前任從此陌路才可以,但是,用「親人」去定義和前任的感情,我覺得很敷衍。

我見過有人與前妻之間的分寸是拿捏的很好的,因為有孩子,還是得見面,甚至還一起帶孩子出國,但是分房,並且只去雪國、絕不會去需要穿泳裝的地方,見到曾經與自己肌膚相親的人穿著清涼,心中起了綺念是人性,但懂得克制避嫌則是理性,這種彼此之間有一個血脈相連的孩子的狀況,說是像親人,還有點理由,至於那種不過交往過短短一陣的,說是像親人,坦白說我覺得是侮辱,哪那麼容易就變成親人了?難不成有感情沒性慾的就叫親人?

真是親人,就得為對方著想,而不是打著親情的名義,覺得你們倆之間的情感至高無上,怎麼做都是對的,旁人都得體諒接受。

很久以前李安拍過一部電影叫《推手》,敘述一個文革時期千辛萬苦將孩子送出國的父親,孩子在美國長大,娶了美國妻子、生了混血兒子,功成名就後將含辛茹苦的老父親也接到了美國,原以為終於可以盡孝了,可是老父親與美國籍的太太卻怎麼也合不來。兒子是知道父親為了把自己送出國,受過怎樣的磨難的,無論如何也說不出要父親搬出去的話,可是最後,是父親自己開口,說要搬出去住。

搬出去住以後好像一切都好了,美國太太還會問爺爺何時來看孫子,我第一次看這部電影時還很小,不大明白既然誤會解開了,那為何不能一家團圓呢?但是現在明白了,有時候,誤會是由於太靠近而產生的,彼此拉開距離,也就沒那麼多誤會。

結婚了以後才知道,你們的親人終將變成彼此的親人,無論是否住一起、感情好不好,都將息息相關,比起意淫前任,隨隨便便將前任放進「親人」的位置,才是對妳更大的輕蔑吧。

密絲飄的臉書專頁
密絲飄新書愛情專線1999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app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