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彼此都願意主動付出,才稱得上是「家」

 ▲所謂的「家庭」,一個人是無法組成的。(圖/Shutterstock)
▲所謂的「家庭」,一個人是無法組成的。(圖/Shutterstock)

姊妹淘

我們家中的家事分工是這樣:老劉主責洗碗、修繕,我主責洗衣跟拖地,其它誰有空誰就主動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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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少兩天會拖一次地,因為家裡動物多,不勤於拖地的話地上會很多毛,這樣老劉的鼻炎會發作。而每次我在拖地的時候,雖然這本來就是我主責的家事,但老劉都會主動問我好幾次:老婆需要幫忙嗎?

這一句「主動」的詢問,不管被問的是男生還是女生,我覺得都會讓人感到窩心。至少會讓人覺得,對方是有心跟你共同經營這個家……..而不像有些人,一回到家就立馬四肢殘廢,只剩下打電動的智力,總要你叫一下才動一下。明明這個家就是你們共同的,但他卻讓你感覺好像只有你想維持這個家,只有你想讓這裡像個家;更甚者會讓人覺得他好像只把這個家當旅館,家裡溫不溫馨舒不舒適,他都無所謂。

還有遇過另外一種男人,認為自己是家裡的主要經濟來源,於是就擺出大老爺的姿態,覺得家務理所應當就是該要對方負責,他只需要回家當個茶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皇帝即可。好幾次他下班回到家,看到地板稍微有點髒,就會質問我為什麼地上那麼髒?為什麼你沒拖地?這種被質問的感覺當然很差,但他卻從來不覺得自己有什麼問題。

我不是要倡導「男人應該要多擔待」,白天既要賺錢回家,晚上還要當個新好男人捲起衣袖什麼家事都往自己身上攬……而是說,你可以不要用這種「理所當然」的態度去對待另一半。只要一個小小的「主動」詢問,就能讓另一半感到窩心,感覺到你是跟她「一起」的,何樂而不為呢?

所謂的「家庭」,一個人是無法組成的。因此既然「家」是共同的,那麼只要是這個家的任何一個成員,都有責任要分擔家裡所有的事務,這樣才是「一起」,也才是個「家」。畢竟,沒有什麼事是理所當然的,更沒有任何一個家人的付出,是應該被視為「應該」。

曾經我在外蒙草原旅行時,其中一個住宿家庭的主人與他五歲的兒子正在曬牛糞。他對於兒子會幫忙家務這件事非常驕傲,也從小訓練他兒子做許多事,包括讓他兒子爬到蒙古包上修繕頂部;而他兒子也很樂於當一個家中的小助手,做事非常積極勤奮。

這種觀念的確是需要從小養成的,因此家庭教育也是佔了非常重要的部份。所以我一直很鼓勵有意想要結婚的人們,一定要在結婚前至少試婚半年……因為這些看似很小的生活細節,都會在未來大大的影響你們的婚姻生活;而這些細節,不經過貼身相處,是永遠不可能會發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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