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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立克指出,成立兩控股公司的原因,是因為印尼投資可再生資源每年要花掉250億美元(近新台幣6923億5086萬元);其中,70%用於水電、太陽能板、核電站和電池儲能系統BESS開發;此外,國電現在負債500兆印尼盾(近新台幣9649億8258萬元),因此國家電力公司已難再增加債務來開發可再生能源。
他強調,印尼政府將讓國電分控股尋找其他資金來源,也可能整併相關電力公司,而轉型並不意味著要出售國有資產。
國電公司總經理Darmawan Prasodjo則表示,支持國電轉型,但這不是要將國家電力公司民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