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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強調,我也不是會刁難的人,撞到在所難免,不影響東西正常使用或外觀損毀,都不會刻意刁難,「但長這樣物流這前還收得下去?」由於原PO所拍攝照片的位置就在店舖內,因此他強烈質疑時店員或物流亂摔導致商品受損。
對於這項指控,全家超商回應表示,針對這名網友的發文,目前已與消費者聯繫,協助處理後續事宜。但全家也強調:「再次提醒消費者3C商品或易碎物品,依店到店寄件須知規範,皆為禁運商品,選擇寄件服務時須留意,或建議可選擇宅配等其他服務。」
根據全家官網顯示,店到店禁運商品包括生鮮(生鮮食品、易壞水果)、冰淇淋、蛋糕等任何需低溫保存之物品、液體(易燃性、酒釀、鋁包飲料、中藥包)、易碎物品(玻璃器皿、玻璃瓶裝酒、瓶裝罐頭等)、精密3C(電腦主機、螢幕、手機、數位相機等)、超材(長 寬 高>105公分;單邊長>45公分)、超重(總重量>5公斤)、貴重(身分證件、有價證券、展演會票券、禮券、藥品、限量不可複製品、現金、支票、金飾或鑽石)、未妥善包裝(無緩衝材、裸裝、透明包裝可直接看到內容物)、活體動植物(寵物、昆蟲、樹苗)、非法禁運品項(毒品、槍支)。
對於這次爭議,不願具名的全家超商店長透露:「店到店理賠上限1千,如果摔壞就賠1千而已,再加上一般電子產品等易碎物品,正常是不能寄店到店,禁運商品可能連1千也拿不到!還是奉勸網友,這類東西應該寄宅配,物流如果有相關損壞,能賠償的金額可提高到3萬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