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違法逮捕移工丟包案偵結 檢起訴最高7年半徒刑

▲新北地檢署8日依私刑拘禁罪起訴謝員,並求處加重刑度。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桃園分局提供)
▲新北地檢署8日依私刑拘禁罪起訴謝員,並求處加重刑度。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桃園分局提供)

記者李澍/綜合報導

2021年發生新北市三重分局謝姓員警亂抓移工上銬,發現是合法移工又將移工丟包的案件偵結,新北地檢署8日依私刑拘禁罪起訴謝員,並求處加重刑度,最高可處7年半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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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地檢署認為,謝員身為警務人員,卻假借職務任意盤查,事發起初還不認罪,因此依私刑拘禁罪嫌將他起訴,並請求法官加重其刑,最重可處7年6個月徒刑。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聶眾表示,被告剝奪他人行動自由,因此請法官依照刑法第134調前段規定,加重其刑2分之1。

對於檢察官起訴,三重分局回應,事發後謝員就立即被轉調警備隊,目前於警備隊服務,靜候法院判決結果,再行處置;三重分局也表示,如未宣告緩刑或得易科罰金,謝員恐將面臨停職處分。

整起事件可以追溯至去年8月間,該分局謝姓員警任職於中興橋派出所期間,於當月16日傍晚途經重新路三段一間超商,見到39歲菲籍女看戶正在講電話,懷疑其是非法移工,上前盤查要求出示證件,菲籍看護表示無法立即找到證件,但可以請社工有人協助解釋。

然而,謝員未經查證便將女看護上銬於超商椅子上,隨後押回警局。經查證後,確認該女看護為合法移工後,又將其丟包於距離被捕地點700公尺外的環河南路、大同路口,女看護透過google map才找到回家的路。整起事件是桃園市看護工工會秘書長黃姿華在網上Po文才曝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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