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遙控教女兒詐449萬助理費!前議員陳粹鑾判10年5月

▲高雄地方法院依貪污等罪判處陳粹鑾10年5月。(圖/翻攝自google map)
▲高雄地方法院依貪污等罪判處陳粹鑾10年5月。(圖/翻攝自google map)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蔡孟妤高雄2日電)國民黨前高市議員陳粹鑾,涉嫌在坐牢期間,指示女兒現任高市議員鄭安秝,製作不實助理名冊,藉此詐取449萬多元助理費,高雄地院依貪污等罪判她10年5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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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陳粹鑾出庭時否認貪污犯行,更辯稱助理是因欠錢才工作抵債或是幫忙跑腿寫輓聯等雜務,助理薪水有的是用來抵債,有的則是回捐服務處,並非由她拿走。

高雄地方法院法官經勘驗相關事證,不採信陳粹鑾辯詞,且認為她自民國99年到107年連續擔任2屆高市議員,卻不思循法定程序聘用公費助理,以提升問政效能,反而聯手王姓服務處主任和兒子鄭姓男子涉貪新台幣449萬多元。

合議庭考量陳粹鑾在審理時多次狡辯,浪費司法資源,不具悔意,法官因此依貪污、偽造文書等罪判她10年5個月徒刑。

至於王姓服務處主任則因曾自白涉貪,進而協助檢調釐清案情,且王女和鄭男均是依照陳粹鑾指示行事,因此將兩人依貪污、詐欺罪各判2年6月、1年4月徒刑,全案可上訴。陳粹鑾女兒鄭安秝部分,高雄地檢署偵結認為均是在不知情狀況按照母親指示行事,因此依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判決指出,陳粹鑾曾因在職期間利用旅行社開立收據向高雄市議會請款3萬元,因此遭判刑3年8月定讞。她在入獄後將政壇位置交棒給女兒鄭安秝,也順利讓愛女在民國107年當選,當時鄭安秝才23歲,也成為全國最年輕議員。

不過,檢調單位經抽絲剝繭,發現陳粹鑾仍在獄中利用兒子探視機會,指示女兒製作不實助理名冊,事後再向高雄市議會以人頭浮報助理費,統計自99年起的9年多內,共詐取449萬多元。高雄地檢署偵結後,將她和王姓助理以及鄭姓小兒子依貪污、詐欺、偽造文書等罪起訴。

對此,鄭安秝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表示,她對案情不太清楚,但她相信母親清白,也相信司法最後會還他們家清白。她並表示,母親是用心服務、勤跑基層的人,也相信這些付出民眾都看在眼裡。(編輯:陳仁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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