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搜出920萬現金 趙正宇不認罪:交代了檢察官不查

▲無黨籍立委趙正宇。(圖/記者潘千詩攝,2022.3.4)
▲無黨籍立委趙正宇。(圖/記者潘千詩攝,2022.3.4)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跨黨派立委集體涉貪案,台北地院今(4)日再開庭,傳喚無黨籍立委趙正宇、趙國會前辦公室主任林家騏、是知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趙正宇說,檢察官知道他與陽明山案無關,用逃稅羈押會站不住腳,他很清楚檢察官就是要起訴他,根本不可能聽他解釋,趙主張自己完全無罪。至於林家騏則認罪,說他從一開始就實話實說,不懂為何檢調認為他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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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偵辦立委涉收賄案期間,在趙正宇家中查獲920萬元現金,另查出趙涉嫌用政治獻金名義逃稅68萬2140元,依財產來源不明罪、稅捐稽徵法起訴;林家騏依《刑法》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起訴。

至於檢調起初懷疑,趙、林涉透過郭克銘收賄1100萬元,施壓營建署,將陽明山國家公園區內的土地自管制區劃出,並變更為殯葬用地,因事證不足,將2人不起訴。

法院今天開庭時,審判長請趙正宇說明收入來源,以及家中為何存放鉅額現金?趙正宇供稱,現金來源是土地佣金、投資房地產收入與房租,存入銀行會被現行《洗錢防制法》規定追問金錢來源,認為自己是公眾人物,會很麻煩,就先放家裡。

公訴檢察官論告時指,趙正宇偵查中說「不懂稅法,但認罪」,送審時說「不知道仲介費要課稅」,業者要給付佣金時,趙正宇要求以政治獻金名義匯款,符合逃稅違法要件。

趙正宇表示,檢調已查明「陽明山案」跟他無關,代表他是清白的,即便已查明真相,清白與操守還是被質疑,令人「百口莫辯」,一切的起源竟是因為從來沒做過的事。

至於逃稅違反《稅捐稽徵法》,趙說,之前以為除非是透過專業仲介,按成交價格比例計算傭金的所得才需要報稅,而像他這種因人情成交後,朋友以紅包感謝的不用特別報稅;在得知應要補稅後,也在最短時間內補繳、依法繳納罰金,還另外自費捐了一台消防勤務車,趙說「有任何做不好的地方,一定會馬上改正」,強調自己主觀上沒有犯意。

趙正宇表示,檢調查得很清楚,營建署長、陽管處長等都說跟他無關,郭克銘等業者或白手套他也不認識,2000萬元沒進口袋,陽明山案從頭到尾都不知情,檢察官知道用《稅捐稽徵法》羈押太過牽強,想要起訴《財產來源不明罪》,就開始找家裡錢的來源;而林家騏是在2020年1月收到業者的錢,檢察官卻要他從2018年開始交代財產來源,既然問了,「我也盡所知交代可能的名字,但檢察官就是不去查,也知道去查會發現每一筆錢都清清楚楚。」

趙正宇還說,2020年8月2日獲法院裁定交保後,當天他立即將林家騏解職。

至於林家騏則認罪,稱他當時就是接陳情案,後來起貪念,自作主張,更打算就繼續用「變更墓園地目」騙下去,收錢後拿去還賭債,交保出來後500多個日子,沒有一天不反省讓完全無關的人涉入這案子。林審判中與業者調解,償還部分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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